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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體操女子評分規則

由國際體聯女子技術委員會負責制定的女子體操比賽的評分標準。每4年進行1次較大的修改。以技術規程和國際體聯的主要決定為基礎並充分考慮世界女子競技體操的現代化發展及國際比賽的經驗而制定。規則有助於:國際體聯比賽組織方式的標準化;分述教練員和運動員在比賽中行為的一般原則並告其準備比賽時動作編排的方向;使裁判員規則標準化,以確保在國際比賽中對動作盡可能給予客觀的評分;進一步發展裁判員的一般性和特殊的知識和才能。女子技術委員會建議各會員協會在國內比賽和國際邀請賽中也採用國際體聯女子評分規則。世界錦標賽或奧運會後,以國際體聯的分析為基礎,可能會採取改進性的規定。現行規則 (1993~1996年)共由13條規定和難度表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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