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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的三個特徵

有一種心情,叫做痛苦;有一種痛苦,叫做傷;有一種傷,叫做離別;有一種離別,叫做放棄;有一種放棄,叫做選擇。

  1.愛是給予

  愛究竟是感覺,還是動詞?

  我認為主要是動詞,是給予。

  在相遇的開初,兩人之間,或是相互都有好感,或是一方對另一方有好感。

  之後就開始發展,而成為愛的狀態。

  因而,我認為愛是動詞,是給予。

  因為是給予,所以談不上失去,

  除非你在索取,否則是談不上失去的。

  2.愛是愉快,而不是痛苦

  我奇怪的發現,包括自己經歷,愛曾經那麼痛苦。

  我想,這是錯誤的。

  愛應該是愉快,讓人喜悅,讓人積極。

  如果兩個人愛得那麼痛苦,必然有什麼「愛」無法解決的原因,

  可能是, 物質的追求和阻礙,或是精神的不忠或不和。

  既然無法解決,既然如此痛苦,那就放手吧,這不是愛,

  這是折磨。

  3.愛應該忠誠,而不是背叛

  別說你愛上了另一個人,別說你能同時愛上幾個人。

  心裡別想自己的男友比不上另一個人,心裡也別想自己的

  女友不如另一個女孩漂亮。如果你這樣想,你已經背叛,

  背叛必然要承擔由此的責任,奉勸你離開時不要傷害對方,

  否則必然會有報應,無人能逃脫。

  具體來說,希望我們的網友都能擁有這樣一種愛,

  她/他讓你開心愉快地入睡,盼望明天的太陽升起,

  她/他是你心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看著她/他,你會想,

  對於你來說,她/他是如此重要,如果生命中失去了她/他,

  那是如何的痛苦,而擁有她/他,是如何的幸福。

  走在繁雜的路上,你總是注意她/他是否在你視野中,

  你會擔心她/他的安全,

  在深夜,看著她/他呼吸均勻的臉,你不禁輕輕地吻她/他一下,

  希望她/他健康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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